云南昆明官渡区:一起“石墩纠纷”引发的伤害,鉴定轻伤二级为何难追责?


云南昆明官渡区:一起“石墩纠纷”引发的伤害案,司法鉴定轻伤二级为何难追责?近日,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的刘女士向媒体反映,因协助租户调整摊位石墩位置,隔壁摊主寻衅滋事,竟遭暴力殴打,致左手中指粉碎性骨折、眼眶骨折等多处损伤,经鉴定为轻伤二级。

然而,案发近一年来,案件在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遭遇重重阻碍,办案单位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长期推诿,施暴者疑似凭借关系提前脱身,而刘女士因伤丧失劳动能力,背负巨额债务却迟迟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与公正裁决。

缘起:移石墩引冲突,摊主无端滋事据提供的材料显示,2024 年,刘女士在昆明夜市经营摊位,后因生意不佳将摊位转租。摊位旁原有两个石墩,租户入驻后认为石墩碍事,刘女士遂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花费数百元请叉车将石墩迁移。因学校校长指挥叉车师傅将石墩放置到他们指定的位置,2月15日晚22时许,刘女士与丈夫携带撬杠,在邻居(卖菜摊主)协助下准备将石墩移至指定位置。

迁移过程中,隔壁卖水果的摊主全程未动手协助,一边玩手机,一边反复指挥调整石墩位置好几次,最终在石墩移至指定区域后,又要求再次迁移。刘女士夫妇因石墩沉重、已多次调整位置,实在移不动了明确拒绝后准备离开,该摊主竟追上前拽住刘女士丈夫领口,骂的很难听,一边骂一边强行将其从电动车上拽下,引发口角与肢体冲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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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刘女士描述,冲突中监控仅拍到对方主动滋事的前期画面,关键打斗环节因摊位遮阳伞遮挡未被记录。在拉劝过程中,该摊主对刘女士实施殴打,致其当场鼻部出血、眼部及手部严重肿胀,刘女士情急之下还手,却被相关部门认定为 “互殴”。

伤情:粉碎性骨折致伤残,生活难以为继案发次日,刘女士前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就诊,经 CT 及 DR 检查确诊:左手中指中节指骨粉碎性骨折(断端错位)、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、左侧眶内积气、面部及手部多处软组织挫伤。2025年 3 月 10 日,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,明确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

治疗伤情,刘女士已花费手术费 2 万余元,均为借款筹措。目前其左手内置钢丝未取出,已超过手术时间7个月了,手指无法弯曲握拳,提物、做饭等日常活动均受严重影响,原本从事美容养生工作的她彻底丧失劳动能力,仅能靠零散务工赚取两三千元收入,难以支撑后续1万多元的二次手术费用。

“现在连切菜都能切到手,开个小养生馆的计划彻底泡汤,后半生的生计都成了问题。” 刘女士的话语里满是无奈,受伤不仅摧毁了她的职业前景,更让她背负沉重的生活压力,抚养两个孩子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。

困境:案件久拖不结,相关执法环节遇推诿案发后,官渡区双凤公安局介入调查,刘女士表示自己刚做完手术,都没给其休养时间,便以打架斗殴行为和她丈夫一起被拉过去行政拘留各5天。

而施暴者却被刑事拘留 21 天后提前释放。被拉过去拘留处理很积极,至今案件已经过去快一年多了,不闻不问,毫无职责可言,刘女士及家属表示质疑。

施暴者亲属系当地机关系统公职人员,凭借关系干预案件办理,导致案件走向偏离公正。案件移送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,问题接踵而至。检察相关部门以 “证据不足”为由不予受理,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。

更令刘女士心寒的是,检查部门的工作人员竟质疑“伤情系刘女士自伤”,面对其“对方无伤却能将自己打成粉碎性骨折”的反驳,工作人员避而不答。此后半年,案件陷入“踢皮球”困境:公安机关称已委托呈贡医科大学进行因果关系鉴定,但刘女士查询不到鉴定进度;委托的广东知恒(昆明)律师事务所也未提供有效帮助,维权之路举步维艰。

“施暴者至今未向我道歉,未支付一分赔偿,反而逍遥法外。”刘女士表示,自己作为外地来昆务工人员,无背景无财力,在维权路上屡屡碰壁,如今只想讨一个公道,让施暴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与赔偿义务。追问:正义何时抵达?

目前,恳请相关部门能正视案件事实,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与权力干预,依法加快案件办理进度,查清案件真相,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,让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,让正义不被拖延,让公理不被践踏。

发布于:湖北省